一、政策指引
央行〔2016〕224號文要求,自2017年1月1日起,單張出票金額在300萬元以上(含300萬元)的商業匯票全部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辦理;自2017年7月1日起,單張出票金額在100萬元以上(含100萬元)的商業匯票全部通過電子商業匯票系統辦理。通過電票替代紙票,降低票據業務操作風險和票據保管成本,大幅提升票據支付與流通的便捷性。
二、電子商業匯票相關產品
商業匯票承兌:作為企業支付結算工具,充分利用自身商業信用,使支付更加安全、便捷、高效。
票據貼現:盤活票據資產,加快資金回籠,提高現金周轉效率。
票據供應鏈業務:通過票據保理、票據保貼、票據質押授信等產品,幫您管理票據資產、提高票據產出率。
票據池:通過票據池產品開展票據集中管理、票據池質押額度共用等功能,實現您的票據資源共享、提高票據管理和使用效率。
票據代理服務(潤票通產品):代理企業辦理質押、保管、托收等業務。
三、企業資質
1. 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;
2. 出票人企業與收款人企業具有真實貿易關系;
3. 資信狀況良好,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;
4. 具體產品要求的其他材料;
四、溫馨提示
線上清算:我行已經完成線上清算功能上線,在提示付款時選擇線上清算,則出票人簽收時即扣劃相應資金進行解付,大幅提升到期解付效率。
及時簽收票據:如未及時簽收解付到期票據將產生企業不良信用記錄。我行與已開通電票業務的客戶有簽訂《珠海華潤銀行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協議》,其中有約定出票人應在收到提示付款請求之日起3日內付款或拒絕付款,否則我行將按照票據法及該協議內容代理客戶簽收和扣劃票款,在客戶賬戶余額不足時代理客戶做出拒付應答并代理簽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