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行(托收行)接受國內出口商(出票人)的委托,向國外銀行(代收行)寄出全套出口單據(包括匯票、發票、運輸單據等),由其向進口商(受票人)提示收款,待進口商付款后,由我行解付給國內出口商的一種結算方式。出口托收一般分為付款交單(D/P)和承兌交單(D /A)兩種方式。
一、流程
(一)出口商向我行提交《客戶交單委托書》和全套出口單據,如:匯票、商業發票、運輸單據、保險單據、裝箱單、產地證、檢驗證及船公司證明等;
(二)我行審單、寄單、索匯;
(三)收匯解付。
二、提示
(一)客戶須提供全套出口單據,向銀行提供完整、準確的付款人地址信息及代收行地址信息,明確索匯指示和路線;
(二)出口跟單托收是基于商業信用,銀行根據委托人的指示及《國際商會托收統一規則》審核和寄送單據,請注意進口商信用風險。